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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综合课(中国宪法学)

更新时间:2022-07-26来源:升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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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考试大纲:综合课(中国宪法学

I考试性质

综合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II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要求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约60

中国宪法学约50

中国法制史约4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

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

IV考查内容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传统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四、宪法与依宪治国

依宪治国的含义;宪法与依宪治国的关系。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宪法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四、权力制衡原则

权力制衡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衡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第四节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三、宪法规范的类型

第二章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概述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

第三节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概述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物质文明的含义、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的含义、社会文明的含义、生态文明的含义;“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政权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功能;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差额选举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

三、中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委员会的职责;选举的程序;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代表的辞职和补选;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四节政党制度

一、政党制度概述

政党的概念和特征;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政党与近代民主政治。

二、中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第五节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类型;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要素。、

二、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相关概念

公民的概念;公民和人民;基本权利;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 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我国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的效力;平等权与合理差别。

二、政治权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四、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五、财产权

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规范体系及特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财产权的社会义务。

六、社会文化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

七、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 - 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行

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的特点;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国家机构的体系。

二、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主要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和地化;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方式;专门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的法律地位;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职权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监察委员会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四、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部门的关系。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组成和任期;工作原则:审级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性质和任务;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工作原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八节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会议制度。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主要职权;领导体制;派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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