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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参考答案

更新时间:2022-09-03来源:升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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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

B、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

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

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

【答案】A

【解析】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故B项错误。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为基础的,故c项错误。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故D项错误。

2、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C、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应当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故A项正确。根据上述《决定》,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应当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故B项错误。根据上述《决定》,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应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故C项侦查字眼错误。根据上述《决定》,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应当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故D项高度统一”字眼错误。

3、关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辩证推理是通过法官的主观想象获得合理裁判结论的推理过程

B、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归纳推理,不用演绎推理

C、类似案件,类似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

D、演绎推理的大前提通常是法律事实

【答案】C

【解析】辩证推理不是通过法官的主观想象,在辩证推理过程中,不排除演绎、归纳和类比等形式推理方法的运用,通过多样化的推理规则获取符合法律和事实辩证发展规律的合理结论。故A项错误。美英法系国家也用演绎推理,故B项错误。演绎推理的大前提通常是法律规定,法律事实是小前提,故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4、某市的城市规划方案频繁变更,导致一些企业的房地产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进行。该地方政府违反的执法原则是(

A、讲求效率原则

B、诚实守信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B

【解析】某市的城市规划频繁变更,显然违反内涵为限制出尔反尔的诚实守信原则。故本题应选B项。

5、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

B、法治思维须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

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

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

【答案】B

【解析】法治思维不仅包括实体思维,也包括程序思维,故A项错误。法治思维要求坚持依法办事,故B项正确。法治思维不仅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也是其他国家机关、法律职业人员主要采用的思维方式,故C项错误。法治思维也是实践思维,是依法治国建设这一实践中必须采用的思维方式,故D项错误。

6、王某发现当地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遂将收集的证据材料交给电视台。电视台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当地政府为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报道反映的问题属实,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事件涉及的法律监督形式包括()

A、社会舆论监督、政党和行政机关监督

B、权力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C、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

D、社会组织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答案】C

【解析】王某将证据交给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台的报道是社会舆论监督,当地政府的除了是行政机关监督。故本题应选C项。

7、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力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

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答案】B

【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均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该法条表述了假定条件(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行为模式(不得己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行为)和法律后果(不负刑事责任)。故B项正确。

8、关于制宪权和制宪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制宪权和制宪机关是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B、、立宪实践中,宪法起草机构就是制宪机关

C、在我国,制宪权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

【答案】D

【解析】制宪权是源生性权力,修宪权派生于制宪权,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故A项错误。宪法起草机构无权通过宪法,而制宪机关有权通过宪法,故B项错误。在我国,制宪权主体是人民,故C项错误。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是制定宪法的结果,故D项正确。

9、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下列选项中,属于此次修改内容的是()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答案】A

【解析】A项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故应选。B项属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D项属于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故均不应选。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A、结社自由

B、通信自由

C、劳动者休息的权力

D、受教育权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公民政治权利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应选A项。B项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不选。C、D项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基本权,不选。

11、2017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犯予以特赦。根据宪法,发布特赦令的是()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国务院总理

D、中央军委主席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第17项,特赦决定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根据《宪法》第80条,特赦令由国家主席发布。故本题应选A项。

12、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A、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无效

B、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

C、张某和其他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被拒绝

D、选举委员会不同意张某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答案】B

【解析】我国《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述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述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据此,任何人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经选举委员会处理后向法院起诉。故B项应选。

13、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当由实行区城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C、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均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交通规定

【答案】C

【解析】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故A项错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13条第2款,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中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即可,故B项错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16条,C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75条第2款,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故D项“不得”二字错误。

14、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乡镇政府可直接设立村民家委会,报县政府批准

B、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嫁女,可以参加本村的村委会选举

C、村民居委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名自治章程,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D、乡镇政府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居委会的工作

【答案】B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A错误。根据该法第13条第2款第2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应当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第1款,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据此,C项村民委员会”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据此,D项领导表述错误。

15、《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指的是()

A、掠人之美

B、杀人无忌

C、贪以败官

D、寇攘奸宄

【答案】B

【解析】已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故本题应选B项。

16、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A、智识

B、身高

C、年龄

D、财产

【答案】B

【解析】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要负刑事责任者,秦律确立以身高为标准,大约规定身高达六尺五寸,女身高达六尺二寸。故本题应选B项。

17、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是()

A、坐赃

B、受财枉法

C、受财不枉法

D、受所监临财物

【答案】A

【解析】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坐脏。本题应选A项。

18、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宋朝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是()

A、10年

B、20年

C、30年

D、40年

【答案】C

【解析】宋朝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是30年。

19、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A、阿党罪

B、左官罪

C、腹诽罪

D、奸党罪

【答案】D

【解析】奸党之罪,为以往所不具,是明太祖洪武年间定律所增设的重罪名,也是他防范臣僚朋比结党、加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而规定的新罪名。故本题应选D项。

20、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论,学界称之为礼法之争”。下列选项中,法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张之洞

B、劳乃宜

C、刘坤一

D、沈家本

【答案】D

【解析】立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一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故本题应选D项。

二、多选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选错均不得分。

21、在环境保护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向社会公众、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对该法的修改意见。此举体现的立法原则有()

A、民主性原则

B、科学性原则

C、便民性原则

D、平等性原则

【答案】AB

【解析】立法原则包括合法、科学和民主原则,故排除C、D项。立法中的民主性原则要求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首先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要民主,其次是立法主体的活动要民主,最后是立法过程要公开。故A项应选。立法中的科学性原则要求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征集意见,也是为了尊重客观规律,故B项也应选。

22、下列有关人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只存在个体人权,不存在集体人权

B、人权是指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D、人权具有超时代性,所以人权价值属于本源性价值

【答案】ABD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既存在个人人权,也存在集体人权,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故A项表述错误,应选。人权是人作为人应当和实际享有的权利。人权可以表现为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但不限于此,故B项表述错误,应选。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的历史发展特点从其主体、内容到保障措施等方面均可反映出来,故C项表述正确,不应选。人权具有历史性,既时代性,故D项人权具有超时代性”表述错误,应选。

23、下列关于我国法律职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首席大检察官

B、法官的职责之一是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独任审判案件

C、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D、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四大类

【答案】AB

【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21条第2款,最高人民检察院长为首席大检察官。故A项正确。《法官法》第5条规定:法官的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故B项正确。《律师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据此,律师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C项错误。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学研究人员不属于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故D项不应选。

24、某法院在当地一所大学对被指控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被告人依法进行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很多学生参与旁听。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有()

A、预测作用

B、教育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答案】BCD

【解析】法院对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体现了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很多学生参与旁听”,又使得法律发挥了教育作用。故本题应选B、C、D项。

25、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B、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C、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

【答案】ABD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A项是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B项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项是去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故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C项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任命即可,依法不需要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故排除C

26、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B、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C、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D、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AB

【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申报财产,记录在案。据此,A项正确。该法第90条第2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故B项正确。该法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据此,C项全部二字错误。该法第2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据此,非永久性居民无选举权利,故D项错误。

27、甲省乙市是设区的市。乙市政府依法制定公布了《乙市坏境保护办法》。下列有关该办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该办法应当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B、该办法与坏境保护部的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C、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办法的规定不适当,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撤销

D、如该办法与省政府规章不一致,应适用省政府规章

【答案】ABD

【解析】《立法法》第98条第4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故A项正确。

《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B项正确。

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5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故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办法的规定不适当,应当自行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对该办法无撤销权。故C项错误。

《立法法》第8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定的规章。”故D项正确。

28、西周统治者为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政权组织制定,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原则有()

A、嫡长子继承

B、小宗服从大宗

C、亲贵合一

D、选官时任人唯贤

【答案】ABC、

【解析】西周的宗法制有三个基本原则:其一,从周天子到诸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其三,各级诸侯、卿大夫、士既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这种宗法统治的特征在于家族统治,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二为一,家族观念、家族道德与国家道德互为表里。周天子既是国王,又是家族中的大家长。官史与各级行政机构的选择采用“任人唯亲”的原则,依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定。故ABC项均应选。

29、唐初创建了市舶制定,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对外商贩至中国的部分货物,官府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下列属于应抽取实物税的货物有()

A、丝绸

B、瓷器

C、龙香

D、沉香

【答案】CD

【解析】唐创建了市舶制度,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诏令,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政府抽取百分之十的实物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故C、D项应选。

30、下列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

B、实行安全生产防护

C、雇主可以自行开除工人

D、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同意

【答案】ABD

【解析】根据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劳动立法,雇主开除工人事先得工会同意,故排除C项。本题应选A、B、D项。

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1、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参考答案】

(1)法律非国家化。越来越多的法律由各种经济联合体、知识产权组织、坏境保护组织、新闻媒介联合体等“非国家”的机构制定。

(2)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国际组织、经济联合体制定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参照。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趋向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的国内法的趋向一致,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向一致。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不清,出现全球性法世界性法

3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参考答案】

(1)公民有劳动的义务。

(2)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5)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7)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8)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3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

【参考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

(2)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3)它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其历史意义在于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4)它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场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政体的诞生,宣告废除帝制,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四、分析论述题:第34~37小题,每小题15分;第38小题,20分。共80分。

34、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退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盜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案数万字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论证理由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较为平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家庭生活困苦,案发自首后,能及时归还全部所盗款项。王某对社会管理秩序心存畏惧,其案发后的行为说明他仍心存良知。

因此,法院依法对王某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大部分网友认为该判决书辨法析理,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

运用法理学有关理论,分析本案的法律论证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答案要点】

本案的法律论证具有正当性,理由如下:

(1)论证说理内容具有融贯性。本案法官判决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角度进行论证,故法官的说理论证符合法律规律,同时也具有内在一致性。

(2)论证说理逻辑具有有效性。本案法规根据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和内在心理,得出它心存畏惧、心存良知,其论证说理符合基本的逻辑方法,符合大众的思维习惯。

(3)论证结论具有可接受性。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合情合理合法,为社会普遍接、受。

35、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的权利保障原则。

【答案要点】

(1)权利保障原则是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2)权利保障原则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是法治所有价值目标的归结。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具有包括法律适用上的平等,立法在分配社会资源上的平等,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4)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公权力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要保证权利的分配和义务的分配相一致;公民在行使的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

36、某县多名儿童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反应。家长质疑疫苗在配发过程中未按要求储运,对县卫计委提出批评,要求公开“问题疫苗”的相关信息,建议县卫计委开展疫苗检查工作。县政府针对“问题疫苗”事件下发文件,要求全县疫苗接种单位必须得到县政府的许可才能实施疫苗接种,否则对擅自实施接种者处以罚款。县人大常委会就此事件组成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事件中家长行使了哪些基本权利?

(2)县人大常委会如认为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不适当,如果处理?

(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需要经过何种程序?

【答案要点】

(1)本事件中家长行使了知情权、批评建议的监督权。

(2)县人大常委会如认为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不适当,有权予以撤销。

(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常委会成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审议。

37、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答案要点】

(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的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2)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政府的主要官员等。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利。

38、苏州民张朝之从兄枪戳死朝父,逃去,朝执而杀之。审刑、大理当朝十恶不睦,罪死。案既上,参知政事王安石言:朝父为从兄所杀,而朝报杀之,罪之加役流,会赦,应原。帝从安石议,特释朝不问。

一《宋史》卷二百一《刑法三》

根据上述史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案犯张朝为什么被审刑院和大理寺判处十恶中的不睦罪?

(2)十恶罪行罚适用的特点是什么?

(3)张朝为什么最终被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

(1)张朝与被害人是五服之内的近亲,近亲之内相杀伤的,重于凡人相犯的杀伤罪,罪入十恶”中的不睦。

(2)十恶罪列于五刑之首,通常被判处死刑。十恶罪使用刑罚的重要原则是为常赦所不原;犯十恶者,不适用议、请、减、赎、当、免等优免措施。

(3)依照宋朝法律规定,为父复仇杀人的,罪止加役流。本案中,张朝系为父复仇而杀人,不应判处死刑,故不属于不睦。案犯张朝既然不属于十恶犯罪,经皇帝特赦,故免其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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