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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参考答案

更新时间:2022-09-05来源:升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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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对于首要分子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首要分子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之中

B、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

C、主犯一定是首要分子

D、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

【答案】B

【解析】首要分子不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因为有些聚众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A项错误。主犯与首要分子是交叉关系,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B项正确,CD项错误。

2、甲在互联网上有偿提供制毒工艺视频。乙从甲处购买了该视频,并根据视频中的工艺试制少量毒品,后被抓获。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B、传授犯罪方法罪

C、非法经营罪

D、制造毒品罪(帮助犯)

【答案】B

【解析】传授犯罪方法罪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互联网上有偿提供制毒I艺视频,即用网络传播的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B项正确。

3、甲驾车闯红灯,当场撞死行人王某。甲的朋友乙闻讯后让甲离开,并在交警调查时谎称是自己开车肇事。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窝藏罪

B、伪证罪

C、交通肇事罪

D、包庇罪

【答案】D

【解析】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题中,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交通肇事罪),在交警调查时作假证明包庇甲,乙的行为成立包庇罪,D项正确。

4、甲(市政府工作人员)接受请托人乙的30万元,通过妹夫刘某(市公安局干警)违规撤销了对乙的网上追逃信息。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介绍贿赂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滥用职权罪

D、受贿罪

【答案】B

【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本题中,甲是与刘某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刘某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乙谋取不正当利益,甲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项正确。

5、甲到某银行办理业务,发现李某使用ATM机后忘记拔卡,遂用李某的银行卡连续取现共计1.2万元。李某收到取款提示短信后返回,要求正在取款的甲交还钱款,甲转身逃跑,并将尾随追赶的李某打成轻微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甲冒用李某的银行卡在AMT机上取钱,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甲在取款后想逃跑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将李某打伤,构成转化型抢劫,C项正确。

6、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警示屏的电源线,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故意毁坏财物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

C、盗窃罪

D、破坏交通工具罪

【答案】B

【解析】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警示屏的电源线,紧急信息警示屏属于交通设施,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电源线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甲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应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B项正确。

7、甲开设网站,以体育彩票开奖号码作为参考号码,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并开奖,从中抽头渔利6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开设赌场罪

B、诈骗罪

C、非法经营罪

D、赌博罪

【答案】A

【解析】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本题中,甲建立赌博网站,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A项正确。

8、甲从竞争对手的网络店铺大量虚假购买商品,电商平台因此认定该店铺恶意刷单,并予以搜索降权处理,导致该店铺的产品难以被消费者检索到,造成经济损失35万余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损害商业信誉罪

C、不构成犯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答案】D

【解析】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题中,甲大量虚假购买商品,营造虚假诚信的表象,目的是迷惑、误导消费者。甲主观上以报复和获利为目的,客观上导致搜索降权,破坏削减电商生产经营的规模,致使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D项正确。

9、某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财务总监甲(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该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对甲、乙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B、按照甲、乙的犯罪性质分别定罪

C、按照甲的身份性质定罪

D、按照乙的身份性质定罪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甲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应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A项正确。

10、下列行为如满足数额条件,应认定为伪造货币罪的是()

A、将英镑揭层一分为二

B、用黄金铸造流通的纪念金币

C、临摹欧元收藏

D、铸造珍稀古钱币

【答案】B

【解析】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本题中C项临摹欧元收藏,不足以以假乱真,且没有进人流通领域,不成立伪造货币罪,C项错误。D项珍稀古钱币不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D项错误。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A项成立变造货币罪,而不是伪造货币罪,A项错误。用黄金铸造流通的纪念金币,构成伪造货币罪,B项正确。

11、下列关于捐助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A、捐助法人终止时应将剩余财产返还给捐助人

B、捐助法人无需设立决策机构

C、捐助人是捐助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D、捐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

【答案】D

【解析】捐助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D项正确。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B项错误。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C项错误。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A项错误。

12、甲借用乙的平房居住。后平房漏雨,甲联系不到乙,遂委托丙维修并依承诺向丙支付维修费。甲请求乙偿还维修费的依据是()

A、代理行为

B、委托合同

C、无因管理

D、单方允诺

【答案】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本题中,甲没有为乙修补房屋的义务,甲为避免乙利益受损而委托丙进行维修,甲的行为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甲有权请求乙偿还维修费用,C项正确。

13、在受赠人请求履行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是()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B、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

C、赠与某贫困山区小学电脑,但尚未交付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B项正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AD项属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而不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C项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C项错误。

14、某幼儿园教师组织幼儿做游戏时,小莉被小明撞倒,前额磕伤。小莉的父母向幼儿园索赔,幼儿园以入园登记表中有“若非教师人为原因导致幼儿磕碰摔伤等伤害,幼儿园不承担责任的内容为由拒赔。该免责条款()

A、可撤销

B、效力待定

C、有效

D、无效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题中,幼儿园的人园登记表不合理地免除其责任,是无效条款,D项正确。

15、甲与某影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两年内完成一部电视剧剧本,影视公司支付稿酬50万元。后甲将请求支付稿酬的权利转让给乙。甲请求支付稿酬的权利()

A、经影视公司同意才可以转让

B、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C、在转让通知到达影视公司时发生转让

D、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转让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本题中,甲请求影视公司支付稿酬的权利属于债权,不是根据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当事人也未约定不得转让,法律亦未规定不得转让,因此甲可以转让该债权,债权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转让,D项正确,B项错误。《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甲的债权转让,无须债务人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意味着债权转让在通知债务人时才发生。债权转让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是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而不决定债权转让本身的效力,AC项错误。本题选D。

16、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中,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是

A、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B、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C、选举业主委员会

D、筹集建筑物的维修资金

【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D项正确。

17、甲的外祖父与乙的父亲是亲兄弟。甲与乙属于

A、四代旁系血亲

B、五代旁系血亲

C、二代旁系血亲

D、三代旁系血亲

【答案】A

【解析】旁系血亲的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然后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要计算的旁系血亲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根据此方法计算,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A项正确。

18、甲,乙结婚后,乙与丙、丁、戊设立一合伙企业,四人的出资比例是1:2:3:4。五年后,甲与乙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甲。甲取得合伙人地位的条件是()

A、丁戊同意即可

B、经丙、丁、戊一致同意

C、丙、丁同意即可

D、丙、戊同意即可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因此B项正确。

19、2010年甲立自书遗嘱一份,表示自己的房屋由儿子乙继承,屋内的紫檀家具由孙子丙继承。2018年甲将该房屋卖给任某,得款12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病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基于遗嘱继承取得卖房款120万元

B、丙有权基于遗赠取得紫檀家具

C、甲所立自书遗嘱的内容全部被撤回

D、甲立遗嘱后不得出卖遗嘱处分的财产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D项错误。本题中,甲订立遗嘱后,又将房屋出卖,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但不是对所有遗嘱的撤回,丙有权基于遗赠取得紫檀家具,B项正确,C项错误。有关房屋的遗嘱已经被撤回,乙不能根据遗嘱继承取得房款,A项错误。

20、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甲将房屋卖给了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丙收取。其后甲将上述事实告知乙。租期届满后,乙继续占有该房屋。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只能请求乙向甲返还房屋

B、丙既可以请求甲交付房屋,也可以请求乙返还房屋

C、丙只能请求甲交付房屋

D、丙只能请求乙返还房屋

【答案】D

【解析】甲将房屋出售给丙,且办理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丙。租赁合同到期后,丙可以根据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但丙不能请求甲交付房屋,因为甲已经将租赁的情况告知丙,且甲不占有房屋。因此本题选D。

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刑罚消灭的法定事由包括()

A、犯罪人死亡

B、被害人谅解

C、经特赦免除刑罚

D、超过追诉时效

【答案】ACD

【解析】刑罚消灭,必须以一定的法定事由为前提。就各国刑事立法例而言,导致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假释考验期满,犯罪人死亡,超过时效期限,赦免。ACD项正确。

22、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理解中,正确的有

A、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是本质与现象的

B、我国刑法分则体系主要以同类客体为基础加以构建

C、一般客体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D、重婚犯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婚姻自由权利

【答案】ABC

【解析】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A项正确。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B项正确。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C项正确。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D项错误。

23、2012年至2018年,甲与其两名兄弟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在某豌豆主产区要求农民低价出售豌豆给他们。多年来,数名不服从要求的农民被打成重伤,其他农民不得不将豌豆低价出售。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故意伤害罪

B、寻衅滋事罪

C、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D、强迫交易罪

【答案】ACD

【解析】甲与其两名兄弟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地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成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C项正确。甲等人强迫农民低价出售豌豆给他们,构成强迫交易罪,D项正确。甲等人将不服从的农民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扰乱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B项错误。

24、某刑法教科书提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这种解释属于()

A、类推解释

B、论理解释

C、无权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BC

【解析】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属于有权解释。但本题中,是学者的解释,而不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解释,因此是学理解释、无权解释,C项正确。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解释。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盗窃的字面含义是秘密窃取,题干中的教科书进行解释时,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超过了盗窃的字面含义,不是文理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即论理解释,B项正确,AD项错误。

25、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有()

A、丙在屠宰过程中给牛肉注水并出售

B、丁在勾兑白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并出售

C、甲使用洗衣粉加工油条并出售

D、乙使用工业盐腌制鸭蛋并出售

【答案】BCD

【解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求在食品中添加的是有毒、有害物质。A项在牛肉中注水,水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丙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A项错误。工业酒精、洗衣粉、工业盐都属于不能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BCD项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CD项正确。

26、监护人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的组织有()

A、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

B、监护人的所在单位、

C、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D、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

【答案】ACD

【解析】《民法典》第34条第4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ACD项正确。

27、甲与乙签订预订书,约定一年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对于乙违反预订书的行为,甲可以()

A、请求乙赔偿精神损害

B、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解除预订书、

【答案】CD

【解析】《民法典》第49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C项正确。乙拒绝订立买卖合同,预订书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可以解除预订书,D项正确。本题不涉及侵权,甲不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误。乙的行为不涉及侵犯甲人格权的情形,甲不能请求乙赔偿精神损失,A项错误。

28、连带责任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包括()

A、主债务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主债务人的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

【答案】ABD

【解析】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C项错误。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债务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BCD项正确。

29、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无效的有()

A、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约定

B、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约定

C、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约定

D、关于诉讼时效计算方法的约定

【答案】ABCD

【解析】《民法典》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ABCD项正确。

30、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台灯注册商标的有()

A、照明牌、

B、轻风

C、金榜

D、护眼

【答案】BC

【解析】《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本题中,AD项不具有显著特征,不能成为台灯的注册商标。BC项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以作为台灯注册商标,本题选BC。

三、简答题:第31~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条件。

【答案要点】

行为人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特定义务来自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等;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32、简述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答案要点】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3、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答案要点】

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权利没有期限限制。

34、简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

【答案要点】

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实施共同危险行为;原因叠加情况下的数人侵权;法律直接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论述题:第35~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5、试论将想象竞合犯按照实质一罪论处的理由。

【答案要点】

实质一罪是指具有数罪的形式,但是行为人基于特定罪过,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实质上构成一罪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类型;想象竞合犯的构成条件为:实施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想象竞合犯虽然形式上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构成,但由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根据一行为只能构成一罪和禁止重复评价的原理,属于实质的一罪。

36、试论《民法典物权编》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完善与发展。

【答案要点】

《民法典、物权编》立足国情,结合现实需要,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与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物权法律制度。如在通则部分,禁止非法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强调修理、重作等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依法行使。在所有权部分,完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增加不动产权利人排放有害物质的种类;完善共有制度中的共有物处置规则;增设添附制度。在用益物权部分,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费用缴纳或减免规定;增加土地经营权制度;增加居住权制度。在担保物权部分,删除耕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删除动产和权利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规定;增加买卖价款抵押权;修正抵押物转让规则。

五、案例分析题:第37~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甲为索取赌债,伙同乙将王某关进地下室数天,其间乙在甲的默许下多次对王某拳打脚踢,导致王某死亡。之后,乙按照甲的授意,与王某家人联系,谎称王某被绑架,要求王某家人支付巨额赎金,同时乙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唆使其表弟丙去王某家收取绑架赎金。王某家人报警后,警方设伏抓获收取赎金的丙,并在丙的带领下抓获甲、乙。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2)甲乙、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答案要点】

(1)甲为索取不法债务,伙同乙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与乙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在非法拘禁期间,甲放任乙使用暴力导致王某死亡,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乙在王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虚构其被绑架的事实,向王某亲属勒索钱财,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丙在明知他人实施绑架之后,为谋取非法利益积极参与犯罪,收取赎金,虽然与甲、乙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应认定为绑架罪。

 (2)对甲和乙,应当对二人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进行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罪中,甲、乙均为主犯;在敲诈勒索罪中,甲、乙系主犯。对于丙,应当按照绑架罪的未遂处理,同时考虑其具有重大立功情节。

38、2018年8月25日,A公司给B公司发去电子邮件:求购1000个V型芯片,单价为1000元。8月30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向C公司提供1000个V型芯片,价款120万元,交货日期为9月30日。合同签订后,C公司依约向A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2018年9月5日,B公司给A公司发来600个芯片,同时说明只能供应600个,A公司收货并支付了600个芯片的货款。后A公司要求B公司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B公司以无此义务为由拒绝。

2018年9月20日,A公司将600个芯片交付给C公司,表示剩余400个芯片无货可供,愿意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并请C公司自行寻找货源,但C公司仍坚持要求A公司供货。C公司苦等几个月无望,不得已从市场购进400个芯片,此时芯片价格上涨,C公司比合同价款多支出15万元。、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

(2)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

(3)C公司是否有权请求A公司对10万元定金双倍返还?

(4)C公司是否有权请求A公司赔偿15万元的损失?

【答案要点】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在A公司收货时成立。B公司发来600个芯片并说明只能供应600个芯片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A公司的收货行为属于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B公司有权拒绝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A公司与B公司之间关于400个芯片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3)C公司无权请求A公司对10万元定金双倍返还。A公司部分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而不是全部定金双倍返还。

(4)C公司无权请求A公司赔偿15万元的损失。A公司违约后,C公司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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