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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01来源:升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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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三章复试管理

第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第十一条复试人数比例

全校平均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二条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其中涉及到的电子版材料要求必须是pdf格式,不要用png截图格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5.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0.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政策照顾

第十四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五条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将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复试的相关通知,届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准备。

2.复试预计时间、地点: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3.复试网上确认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24日13:00至3月27日上午10: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调剂考生、MBA考生及各类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无需进行复试网上确认。

4.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

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5.复试组成

复试可以由笔试、综合面试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方式以学院公布的方式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至少一门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笔试。

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由各学院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布。

第十七条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招生单位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第十九条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第四章调剂管理

第二十条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院可另行制定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部分招生学院的少数专业接收调剂生,接收条件请查看各学院网站通告。

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的,可依个人意愿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

第二十一条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最长时间以各学院规定为准。

3.调剂系统开放前各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第五章录取管理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总计划录取考生。

第二十四条录取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以复试权重30%为例,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500的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300的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第二十五条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录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

 原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2023/0322/c5508a50682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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